市委宣讲团到市中院宣讲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4-11-27 来源:青岛日报
青岛日报讯 昨日下午,市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这里的党员干部作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
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柴方胜教授,紧紧围绕四中全会召开的背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总体框架,并结合大量实例对四中全会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六大任务进行了解读。
听完讲座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了深刻的认识和领会,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使命,下一步要将会议精神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