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4-02-24 来源:青岛日报
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14年2月23日通过)
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新起市长代表青岛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代表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以志代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青岛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青岛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青岛市人民政府提出的 《关于青岛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青岛市人民政府提出的 《关于青岛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与青岛市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青岛市人民政府提出的 《关于青岛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14年市级预算,批准青岛保税港区和红岛经济区2014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