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月18日召开
发布日期:2014-02-09 来源:青岛日报
本报讯 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昨日在黄海饭店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月18日召开。
市政协主席王书坚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席郄晋生、王修林、麦康森、宋修岐、邵峰晶、方漪、李学海,秘书长刘西山出席会议。会议由副主席杨宏钧主持。
第一次全体会议先后听取市委常委、副市长牛俊宪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方漪传达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刘西山作关于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
会议分组讨论和审议了有关事项。
第二次全体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草案)、日程及有关事项;《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确定王书坚为报告人;《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确定麦康森为报告人。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通过了政协青岛市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
王书坚在会议结束时讲话。他强调,一要结合政协实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全委会议精神。全市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优势,围绕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性、制约性和深层次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协商议政,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科学发展上来,努力建真言献良策,做改革的支持者和参与者,共同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二要全面做好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全会期间议政建言活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办会。三要科学布局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把重点协商调研视察题目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