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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人员报到证丢失,能否申请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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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人员报到证丢失,能否申请人才引进?


发布日期:2013-5-13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学毕业人员报到证丢失不可以申办人才引进。报到证是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重要凭证。报到证一式两联。一联为蓝色,由个人交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另一联为白色,留存于个人档案中,任何一联均可作为办理人才引进的证明材料。如两联均丢失,可到发证单位(省人事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或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如当时已按要求办理了报到手续,可到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现国内在职人员人才引进需提供:


(一)申报单位的人才引进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被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等),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诚信承诺书(可下载),《流动调配登记表》(可下载;一式二份);


(二)拟引进人员原工作单位为其出具的思想、工作表现材料;


(三)拟引进人员的《劳动合同》、《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和《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提供一年、专科学历的需提供连续三年的);


(四)拟引进人员的学历证书(须验证)、职称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已婚人员的结婚证、未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等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拟引进人员已婚的,提供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后,可下载);


(六)拟引进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拟引进人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