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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岛崂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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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岛崂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天盟人才 发布时间:2015-7-30

 

为进一步加强崂山区城乡社区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崂山区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工作需要,由青岛海达贤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为全区28个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和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招录127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岗位报名,其中中韩街道55名(含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5名)、沙子口街道24名、王哥庄街道23名、北宅街道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分配;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日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5.具有青岛市崂山区常住户口;

6.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户口放宽至青岛市常住户口,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周六)—8月3日(周一),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C楼(崂山区社区服务中心社工之家窗口)。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按招聘岗位报名,并如实填写《青岛市崂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自行下载)并提交相关资料(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需复印索引页、户主页、个人信息单页),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

4.计划核定:报名结束后,按相关规定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8月6日在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om)上公布。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8月8日—8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到崂山区社区服务中心社工之家窗口领取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信息为准。

2.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考察从事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指定专门教材,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3.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在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以答辩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3.面试采取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优先,没有该证书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者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条件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方能被录用。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办法

各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5名人员从中韩街道录取的人员中选拔。招聘岗位报名不足的,差额从全区服从分配的未录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招录后出现空缺的,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招录。由中标的人才服务机构与招录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企业性质用工),并聘用管理。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工作岗位:社工聘用后由中标单位和区、街道等用人单位共同管理,全区调配使用。区、街道有关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考核,主要从事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等有关工作。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要服从工作分配,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实行包片联户、上门走访、服务承诺、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三)工资待遇:工资由岗位报酬、综合补贴、绩效报酬三部分构成,与崂山区上年度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相同,第一个聘期为两年。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实发工资每月不低于2400元。对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给予定额补助,初级每月200元,中级每月400元,随工资发放。

七、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迟到不得入场。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信息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将在崂山电视台、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发布。

5.报名及咨询电话:0532-88829733。

 

附件:青岛市崂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