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2015-01-04
日前,山东省公安厅发布消息,2015年开始,山东省将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此前 ,山东已开展跨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试行工作,解决了指纹采集、审核审批、信息流转等层面的难题。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适用于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办证时需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或居住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受理地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为申请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不增加额外费用,不过初次申领身份证的人员,还是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据悉,济南、日照等地均已能异地办理身份证,但青岛何时实行还未确定。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从2013年11月20日开始,市公安机关决定开放身份证跨区域办理业务。这一措施要求户籍为青岛本地户籍,同时只限补领、换领,初次申领身份证尚不能跨区域办理。
现在补换身份证开通了邮寄服务,但,身份证的邮寄业务仅限青岛市范围内,市民在收到身份证时,需要将办证的回执单交付给快递员。另外,居住证的办理现在也开通了邮寄业务,证件会在5个工作日内寄出。
据统计,2005年有近55万名年龄在16周岁至25周岁的市民办理了10年有效期的居民身份证,到2015年,这些市民将集中进入证件换发期。
提醒大家,目前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的市民,及时查看一下自己证件的有效期限,有效期满的请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到期换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