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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及落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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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及落户须知

 

发布时间:2014-4-2  

 

1、学历认证

2、登录中心留学网(www.cscse.edu.cn),点左侧“就业落户”栏进行网上申请(如需落户,填写落户相应内容),并按照网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3、到青岛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缴纳相关费用(具体情况可询问青岛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4、教育部审核开具《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户则需开具《教育部落户介绍信》。

5、申办人接到青岛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通知后,本人持申办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青岛市留学回国工作介绍信》,落户者则需《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填写《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登记表》。

6、申办人持《留学人员工作就业报到证》、《青岛留学人员工作介绍信》,则工作单位办理接收,落户则持《教育部落户介绍信》、《青岛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登记表》到单位集体户登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注: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手续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内单位接收函原件(须在中国留学网下载格式)。

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⑤户口本首页、关系页和本人页或注销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集体户口卡者,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现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须在中国留学网下载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