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城乡低保金发放增幅超五成困难群体医疗救助金增73% 青岛民生保障继续提标扩面
浏览数:2346


城乡低保金发放增幅超五成困难群体医疗救助金增73% 

青岛民生保障继续提标扩面

 

发布日期:2014-02-12  来源:青岛日报



青岛日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2013年,我市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养老、困难群体补助等民生保障再次提标扩面,更好地惠及了有需要的群体。 
2013年,我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增长12.5%;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420元,增长14%。全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1万人,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52.7%。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 
2013年,我市共为3.3万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536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73%;为1.4万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224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8%。 
2013年,我市首次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每户每年发放400元,共计发放补助金2612.4万元。同时,加大养老和社区服务设施等民政项目建设,全年“千万平米”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6.29亿元,新开工项目327处,其中,养老和社会福利项目153处,社区基础设施166处,其他项目8处。新增施工面积60.7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2.93万平方米。全面启动市儿童福利院、市优抚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及市老年公寓整体改扩建工程,总投资6.26亿元,建筑面积12.37万平方米,“三院”共设计床位2248张。 
2013年,我市继续加大养老保障力度,全年新增养老床位5800张,市级共发放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场所运营补助1900万元。市、区(市)两级政府出资4400多万元,为5877名“三无”、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家政、清洁、陪诊、送餐、精神慰藉、简单康复训练等服务。 
我市还出台《关于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因父母重度残疾或服刑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享受有关政策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一些救助机制、惠民措施次第出台—— 
健全流浪乞讨救助机制。建立了市救助管理站及区市民政救助联动的24小时流浪乞讨救助网络体系,全年累计救助各类人员15849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190人。 
大力推进惠民殡葬。先后两次举办“海葬”活动,1099具骨灰撒海,其中为青岛籍905具骨灰免费45.25万元。全年共免费办理遗体火化55496具,为丧属节省经费6798万元。联合物价部门发布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开全省风气之先。 
2013年,我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提标幅度达15%左右,全年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593人,为273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937.5万元;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服务创新,利用300万元福彩公益金资助30个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3个社会组织获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20万元。